【02.23–03.13】114-2 NTU Beyond Borders經費補助

一、申請期程:115年2月23日(一)至3月13日(五)17:00(上班時間)。 

二、申請方式:以學生社團為單位,採紙本申請,請於申請期間送至課外組辦公室,並同時將電子檔寄給收件承辦人:劉小姐 3366-2066分機20,E-mail: chialing85029@ntu.edu.tw

三、受理申請之活動類型:
(一)社團國際交流活動:社團專業交流、國際性論壇及國際性競賽。
(二)社團國際志工服務:新增服務地點及現有服務地點。

四、申請所需文件:
(一)學生社團活動申請表(社團資訊系統產生)
(二)NTU Beyond Borders 申請書(如附件1)
(三)活動企劃書(無固定格式,但須包含以下內容):
 1. 主題與目標
 2. 活動內容詳細說明
 3. 參與人數
 4. 預定執行時程(含籌備、活動、檢討)
 5. 經費(含團費贊助等收入、支出)
 6. 成效評估

 7. 若前往交流之地點為QS、THE等國際排名名列之大專校院,請敘明交流地點與方式,並檢附該校相關排名資料。
(四)校園安全守護網登錄(https://my.ntu.edu.tw/safeguard/default.aspx)
(五)安全須知(如附件2)
(六)課外活動申請聲明書(如附件3)
(七)知情同意書(如附件4)
(八)團員名冊

五、核銷期限:活動辦理完畢一個月內,逾期不得辦理核銷。 

六、注意事項:
(一)本案補助對象僅限本校在籍學生,每案至當地參與人數需達3人(含)以上,且需團進團出,倘有他校同學共同參與請勿列入人數計算。

 (二)活動企劃書中請載明活動期間之每日行程(申請國際志工類需附機票款說明,含開票金額或網站報價金額)資訊,以作為補助經費審核依據,倘活動中有聯誼、參觀、遊覽或娛樂性之行程將不列入本案補助。 

(三)補助金額得視當年度獲配經費情形調整,另為使補助效益最大化,並保障所有申請單位之權利,將參考前期各申請單位核銷狀況,列入經費補助審核之考量。

(四)如因故須變更計畫者,至遲於出發1週前通知本組同意始得變更,倘社團活動之地點發生戰爭、天災、重大事故,或其他經學校及政府主管機關認定之不適宜進行活動之緊急重大狀況,學校保有不予核可社團活動申請,及於社團活動申請核可後,要求社團調整活動內容或取消活動申請核可之裁量權限,其因行程變動或取消所衍生之相關費用,概由社團自行承擔,學校不負賠償責任,若人數、天數或計畫內容於核定後有變動,學校亦有調整原核訂金額之裁量權。

七、如有疑問,請洽詢課外組承辦人:劉小姐 3366-2066分機20,E-mail: chialing85029@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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